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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听证会的时间和参加人员名单的公示

时间: 2020-11-17 09:39   来源:本网   发布机构:   点击:-

        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举行《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确定26名听证会参加人。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和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09:00—12:00;

        二、听证会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中88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四、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陈述员等参加人员名单:

        主持人:杨琼(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听证陈述人:薛惠聪(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股股长)

        听证员:罗长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规股负责人)

        听证记录员:温志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一级科员)

                            隋    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股一级科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代表:邹明杰(党组成员、副局长)

        听证代表(26人):

序号

代表姓名

工作单位

类别

1

许立基

清远市清新区区人大

监察司法工委

区人大代表

2

杨云光

太和镇政府

政府部门代表

3

庾建平

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健康局

政府部门代表

4

张海恩

清远市自然资源局清新分局

政府部门代表

5

何英冠

清远市清新区交通运输局

政府部门代表

6

许国明

清远市清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部门代表

7

侯伟标

清新区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局

政府部门代表

8

邓伟锋

清新区财政局

政府部门代表

9

陈子毅

清远市清新区住房和

城乡建设局

政府部门代表

10

麦伟雄

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

交警大队

政府部门代表

11

邓毅

清远市清新区德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代表

12

陈顺光

清远市中恒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市民代表

13

谢少文

清远市永恒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

市民代表

14

吕建光

保利花园物业服务中心

市民代表

15

潘海祥

颐景园物业管理

市民代表

16

雷楚新

东三街灯光夜市

市民代表

17

雷金就

个体户

市民代表

18

陈桂标

美林广场

市民代表

19

罗金花

清新区开门红房地产信息

服务有限公司

市民代表

20

罗培德

个体户

市民代表

21

陈任贤

个体户

市民代表

22

谭志洲

个体户

市民代表

23

黄桂华

个体户

市民代表

24

蔡国彰

个体户

市民代表

25

曾志均

个体户

市民代表

26

刘显军

清新电信

市民代表

        特此公示。

( 联系人:隋涛     联系电话:5810006 )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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