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及《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决定举行《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经过自愿报名、推荐和邀请等方式,共确定26名听证会参加人。现将听证会有关事项和名单公示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2020年12月7日上午09:00—12:00;
二、听证会地点:清远市清新区清和大道中88号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三楼会议室;
三、听证会内容:《清远市清新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四、听证会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陈述员等参加人员名单:
主持人:杨琼(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主任)
听证陈述人:薛惠聪(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股股长)
听证员:罗长乐(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法规股负责人)
听证记录员:温志飞(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办公室一级科员)
隋 涛(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政管理股一级科员)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代表:邹明杰(党组成员、副局长)
听证代表(26人):
特此公示。
( 联系人:隋涛 联系电话:5810006 )
清远市清新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0年11月17日